| 台州医院住院指南(初稿)
一、服务咨询电话
住院收费处 5112241-3384 住院协调处 5112241-3114
投诉热线 5311234 健康服务快线 5120120
医疗用车 5112241-1666 急救电话 5111999
医保办 5112241-3133 订餐服务 13968434499
综合服务部(陪护)5199030 13958586557
二、预约登记程序
1、病人凭医生开出的"入院证",到住院预约登记处(住院收费处内)办理预约登记,填写"入院登记表"各栏目内容。
2、预缴款通过汇款方式的病人需要汇款账号可向住院收费处询问。
3、住院证自开证之日起,有效期为三个月,超过三个月则自动取消。
三、办理入院程序
1.①医保病人:“医保”病人凭《IC卡》、《基本医疗保险证历本》、住院证在本院住院处办理住院手续,并交足住院押金,首期支付的住院押金为2400元(临海医保3000元),如参加公务员医疗补助的押金为1200元(临海医保1500元)。参保人员出院时,可直接在本院医保窗口结付,结清个人自负的医疗费用,并在住院费用清单上签字,不需到医保中心报销。
②农村医保病人:凭“农村医保参保卡”、住院证、病历在本院住院处办理住院手续,费用自理,出院后回当地报销。
③普通患者:须携带病历、住院证、本人身份证到住院处等候办理,首期支付押金最少不能低于2000元, 2. 办理入院手续:持所需证件和病历、住院证到办理入院窗口(任一窗口)办理入院手续→缴纳住院押金→入病房→到护士站办理入院。 3.缴纳住院押金后,工作人员将出具预付款收据,请妥善保管,出院结帐时须出具收据。
4.如果您想了解入院情况,请电话联系医院住院协调处5112241-3114。
四、住院须知
1. 住院病人应遵守住院规则,听从医护人员指导,与医护人员密切合作,服从治疗、护理,安心休养。
2. 住院病人应着医院规定的患者服装,饮食应遵照医嘱,遵守病房作息时间, 如需服务,请按床头呼唤电铃。
3. 保持室内外环境整洁与安静,不随地吐痰,不得向室内、窗外扔污物。不得在室内吸烟和喧哗。
4. 未经医护人员同意请不要进入诊疗办公室,不能翻阅病历,需了解病情,可与主管医师联系。 5. 不得随意外出或外出住宿,如您有特殊情况,须写请假条,经主管医师同意,报告护士后方可离开,并按时回院。 6. 为了您的安全,请勿自带电炉、电热杯、电风扇等电器在院使用,也不要在病房存放贵重物品或大量现金。 7. 请勿向医务人员送礼、请吃、送红包。 8. 因病情确需陪护者,由护士长发给陪护证。陪护人员须服从医护人员指导,在查房、治疗时应主动离开病室,不得私自将病人带出院外,不可串病室,高声谈笑、坐卧病床和吸烟,不可自请院外医生诊治或自行用药。
9. 每次每位患者仅限两位探视者,探病者及陪护必须遵守院规,为了儿童的身心健康,10岁以下儿童请勿带入病区。
五、住院作息时间:
1. 医护查房、治疗时间:上午8:00~10:30。
2. 休息时间:午休:12:30~2:00,晚休:9:00。?
3. 探访时间:早上:10:30~12:00;下午:14:00~16:30 晚上18:00~20:00。
4.电视机开放时间:(需不需要?) 六、查询住院费用
每天护士会将住院费用清单发放给您,如需查询明细的住院清单,可以请首席护士帮忙查询,也可凭入院时的预缴款凭据密码到各触摸屏或病房一楼大厅问询台查询,一楼问询台服务时间:早7:30-晚8:30。
七、病人饮食服务
1.您住院期间饮食由医院膳食科负责供应。
2.饭菜供应方法:
①普食实行包伙选菜制,每天菜价8元,早、中、晚餐各有4种菜供您选择;主食按实际需要量预订,您的伙食费记入住院费用账户。
②特殊治疗饮食由营养师根据病情安排菜单,价格由医院统一制定,为配合临床治疗,治疗饮食不得自理。您可根据自身经济条件及本人需求,除规定包伙选食制菜肴外,可另行加订各类小炒,收费标准根据市场物价确定。订餐电话:13968434499 院内短号:664499
3.用餐时间:
冬季:早餐 7:00 中餐11:00 晚餐5:00
夏季:早餐 6:40 中餐 11:00 晚餐5:10
4.您的饮食由订餐员提前一天到病区预订;新病人入院或更改饮食应在以下时间前由病区护士站通知临床营养治疗中心。超过规定时间,饮食供应由下一餐次开始。
5.早餐:5:30 中餐:10:30 晚餐:4:30
6.餐次安排:普通饭每日3餐,半流质每日5餐,产妇饮食每日6餐,全流质每日6餐。
7.您的饭菜由各病区配餐员配送,陪人就餐可到医院“好心情对外餐厅”,地点:职工餐厅一楼北面。
8.您出院前,病区提交出院通知单至膳食科,经确认已退伙食费后做出院标记,办理相关结帐手续。
八、选择主管医师
医院各专科病区成立若干医疗小组。医疗小组由住院医师、主治医师、主任(副)医师组成,并负责相应床位的诊疗工作。您有权选择主管医生,如需更换主管医生,可以向科主任或护士长提出申请。
九、陪护员服务
当您在住院期间需要雇请陪护员给予生活上照顾,可与医院的综合服务部联系。电话:5199030 手机:13958586557 内线:3193
陪护员的服务范围有:
1. 24小时进行陪护服务,服务态度热情周到;
2. 保持床铺整洁,饭前、便后为您洗手,协助留取痰液及大小便标本;
3. 协助您洗脸、漱口、梳头、协助大、小便;
4. 协助您取饭、菜,及时给您喂水、喂食、清洁餐具;
5. 视您病情需要协助您进行床上洗浴、翻身拍背、擦汗、更衣、盖被和必要的恢复期肢体功能锻炼,每周修剪指甲,男病人刮胡须一次;
6. 每天早晨、晚间为您护理一次。
十、术前准备 1. 您需要保证充足的睡眠,尤其是术前一日更要得到充分休息。 2. 您要配合医务人员做好化验、灌肠、备皮等必要的术前准备工作。不需灌肠者,术前排空大小便。 3. 术前1-2日应洗澡或擦浴,更换内衣,但要防感冒。 4. 大手术前,您可预先学会床上排便。 5. 除局部麻醉外,术前12小时禁食?、4小时禁水。 6. 您如有活动的假牙及贵重物品等应交护士或家属妥善保管。
十一、复印病历资料(请医务科修改)
您出院时,如因保险报销、评残、继续治疗等原因需要复印有关病历资料者,请带身份证、门诊病历到医务部办理相关手续后,由医务人员陪同到病案室复印。
十二、住院病人医疗用车须知
您在住院期间或出院时需要申请救护车,通过如下程序办理:
1.危重病人:向主管医生或主管护士提出申请→主管医生、护士与车队(电话5112241-1666)联系→车队视具体情况进行优先安排→由家属到车队办理缴费手续。
2.普通病人:家属提前车队(电话5112241-1666)预约→车队视具体情况进行安排→由家属到车队办理缴费手续。
十三、便民服务
1. 各病区医务人员可帮您购买生活日用品,帮您缴款、电话联系亲人及写(寄)信。
2. 病区备有针线包,您如需要,可以由护士提供。
3. 电话服务:在各病区医生站设有磁卡、201卡电话,供您使用。若要通过医院总机打电话,请当班医务人员代拨,费用记在住院费用中。
4. 微波炉开放时间为:早上 6:30-7:30,中午10:30-12:30,下午16:30-18:00。特殊情况经护士同意后可以使用微波炉,微波炉只能用于加热熟食,不得用于加工生食品,每次使用微波炉时间不超过5分钟,使用微波炉时要登记。
十四、出院手续
医生开出院医嘱→病区护士负责办理出院手续→护士取回出院带药→责任护士再做出院指导→带所有缴款发票到住院收费处结帐→返回病房领取出院带药、出院证、门诊病历,接受护士用药指导→离院。
说明:1、出院结算:您凭预缴款单据到住院收费处结算住院费用,根据需要住院收费处可提供详细住院清单;
2、需休息证明书者,请带上医生开出的出院证明和门诊病历到门诊大厅一楼服务站盖章。
3、出院时请携带并保管好出院带药、门诊病历等,根据康复情况可由病区工作人员送到大门口,复诊时,请携带老病历。
农保和回当地报销的医保病人办理出院手续后,请携带出院证、出院记录、发票、费用清单、备案表、使用情况表及必要的(指使用白蛋白、促红素、促粒素、丙球等有实验室指标限制的已进入报销范围的药品)化验单、医嘱单复印件经过医保办,由医保办协助把关由医院提供的报销资料是否带齐,以减少报销时的麻烦。
十五、出院回访
我院呼叫中心将于您出院后1个星期内和您电话联系,了解您出院后的恢复情况及提醒您复诊时间,如您有疑问需咨询可致电5120120,我们24小时为您服务!
假如您对我院或我科各项工作有改进建议,可书面信函放入意见箱,或请您拨打我院投诉电话:0576-5311234
非常感谢您对我院工作的支持,祝您早日康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