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科室:
为规范医院管理,进一步明确员工报考脱产研究生及公务员的相关程序及规
定,特拟订本补充通知,请相互转告。具体事项如下:
一、员工报考脱产研究生及公务员时须到人力资源部填写《脱产硕士研究生及公务
员报考登记表》,经医院讨论同意后可报名参加考试;
二、2005年后入院的大中专生根据入院初与医院签订的协议规定,在合同期内不得
申请报考公务员和脱产研究生考试。如要报考脱产研究生的须符合以下条件:
①申报学校为温州医学院 ②相应专业硕士生导师选择院内专家作为第一或第
二导师;
三、未经备案或医院讨论后不同意报考的,参加脱产研究生或公务员考试的将视作
违约行为,医院将按合同规定处理;
四、已报名参加考试员工但未经备案的,请在11月6日前到人力资源部进行补充
登记备案(备案表在附件中下载),医院将予以酌情考虑。
请相关人员相互转告,自觉遵守医院规定。谢谢合作!
附件:2007年度全国脱产研究生及公务员报考登记表
人力资源部
2006年11月0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