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先生果然言出必行,迅速干脆地把我拍飞,我家高堂从小冉那儿得知消息后,先是失望,然后至绝望,又从绝望中生出愤恨,瘌痢头的儿子都是自家的好,何况自家女儿分明如花似玉慧质兰心拿出去往哪儿摆都有面子,被他一句“不合适”就给打发掉,他算哪根葱啊?
佛争一柱香,人争一口气,我家高堂化悲愤为力量,对我撂下话:“曼曼,妈妈一定给你找个比那什么程昊好上一百倍的,到那时他想找后悔药来吃都没门!”
程先生当然不需要后悔药,可是,我却需要。我真后悔,我真不该在我家高堂痛斥程先生有眼无珠时保持沉默做无所谓状,如果我和我家高堂同仇敌忾,我家高堂就不会认为我反常,进而误会我被程先生伤透心,如果我家高堂没有误会,也就不会发起狠来替我在本城都排得上号的婚介俱乐部网站之流都报上号,那我也不会奔波于各个莫名其妙的相亲场所会见乱七八糟的相亲对象,也就不会,沦落到如此伤心的境地。
凄清的秋夜,冷风飕飕,还飘着细雨。
五分钟前,我被还来不及看清长相的相亲对象丢在路边的大排档里,他是被一通电话叫走的,连再见都说得马虎,溜得比兔子还快,并且,理所当然地忘记付账。
这位相亲对象,在我到来之前,已经干掉爆炒田螺、麻辣小龙虾、清蒸牛蛙各一份,炒面两大盘,加上啤酒三瓶。据婚介俱乐部的联系人介绍,这人是建筑师,我觉得,应该是忙着追讨拖欠款已经饿了三天的包工头。
事到如今,我只能自认倒霉,至少,这一位,比前一天见的那位好一点,没坑我在价格华丽的牛排馆里做冤大头。
逢周末,日程比平时更紧,这一天下来,我竟然赶了四场相亲——中午和个号称三十岁看起来像五十岁的大学教授吃饭,下午和位据说身高一米七但目测可以出演武大郎的兽医喝茶,晚上和个满嘴飙中式英文动不动就说“我在美国那时候”的动画设计师共进晚餐,再来赴面目模糊的包工头的夜宵之约,我已经累得头昏脑涨,实在没力气计较自己被如此低级的手法接连坑两次的愚蠢,只想赶紧回家,投奔我那张舒服的大床。
结账出来,夜已深,这一带不好打车,还得穿过整条街走到大马路边上。这一条街虽然是有名的夜市,但天气不好,路上行人也零星,加之传闻治安并不算好,我只得强打精神,加快步伐。夹着雨丝的夜风吹在身上,越发觉得冷,身子止不住地抖。
夜冷清,马路上也冷清,我一边抖一边等车,看远远开来的又一辆出租车已经有客,忍不住爆了声粗口。
就在这时,我的手机响了。
陌生的号码,肯定又是某个相亲对象,我没心情去对付,任它自在响,没想到对方好耐性,让我的手机一只曲子连唱了三遍,我听得都没耐性,直接按了挂断,一抬眼看开近的出租车亮着空车牌,就扬起手。
这辆出租车是很旧的夏利,偏偏司机还把车当法拉利跑车开,一路飙得迅猛。车里还有很重的汽油味,我坐在后座,开了车窗,冷风呼呼灌进来,吹得头生疼,关了车窗,车里的味道又让人想呕。车窗开开关关间,我感觉胃里像有什么在不停翻腾,酸水不断冒上喉头,我忍不住就干呕出声,这招果然把司机吓得减速,还威胁我:“小姐,你要吐在我车上可要赔钱啊。”
我一听,怒得想骂,可一张嘴,呕得更厉害。
那司机高声大叫:“你别吐!要吐下车吐!”
他竟然真把车给停路边,逼着我交了车钱,就赶我下车。
这出租车司机还没黑透心,还知道把我扔在个还算繁华的路口,再拦辆车应该没问题,可我连站直的力气都没有,只能蹲在马路牙子上,抱着肚子缩成一团。在瑟瑟秋风中,颤抖着手打开手机,准备向救苦救难的老好人乔琪求救。
可天要亡我,乔琪的手机居然关机,我听着机械的女音不停地重复这个噩耗,一颗心都凉透:这大半夜的,还能找谁来搭救?闺蜜们都是拖家带口的人,惊动她们就是惊动一家子,异性朋友里算来算去就只得一个老好人乔琪能放心依靠没有后患,总不能去找那些不靠谱的相亲对象,那不是才出虎穴,又进狼窝吗?
这一权衡,只剩下自力救济一条路能走。
这状况不是我遇过的最凄惨的,可夜太黑太冷,人又难受得一塌糊涂,多年来在江湖上打滚练就的护体神功被孤独无助的恐慌给击破,即使明白这不是自怨自艾的时候,眼睛还是控制不住地发酸。
这时候,听到手机铃响,不亚于听到救命福音。
简直像溺水的人抓住最后一根救命稻草,连来电何人都没看,我就直接按了接听键。
竟然是程先生。
我做梦也想不到,把我从这凄惨境地打救出来的英雄,会是程先生。
在电话里,他只对我说了一句话,张曼曼,我是程昊,你在那儿等着我,别走开。
电话在下一秒挂断,我傻住,握着手机,一抬眼,就看到有人大步穿过马路,向我走过来,那步伐,那气势,真是太熟悉了,那些浪漫得发酸的偶像剧里多少男主角要英雄救美前不都是这样出场的?只是,那是程先生啊。
所以,我瞬间丧失思考能力,只能瞪大眼,看着玉树临风英俊潇洒得闪闪发光的男主角走近。
有一句话说得好,管他黑猫白猫,能捉老鼠的,就是好猫,同理,管他张三李四,能搭救我的,就是英雄。但这英雄的出场,实在不能简单用巧合来解释。
等我的大脑恢复正常运转时,第一时间低头看自己的手机,之前那陌生号码分明来自程先生。
再抬起头,人已经走到我面前。
我知道,要按剧情正常发展,我应该以一副梨花带泪柔弱无依楚楚可怜的模样最大限度地激发英雄的保护欲,可作为一个正常的普通女青年,我只是迅速地站起身,挺直腰杆,不着痕迹地调整面部表情,微笑,开口:“好巧,你怎么也在这儿?”
英雄满腔的热血无处泼洒,很明显地顿了顿,才回我两字:“路过。”
路灯太昏暗,给他那张酷脸打了柔光,看起来竟很温柔,我望着他,一时忘了追问下去。
他说:“很晚了,我送你回家吧。”
求之不得,我很识时务地咽下到嘴边的问话,顺从地被英雄搭救。
坐上英雄的车不是头一回,可头一回和他是在表里如一的和平氛围下共处,我那紧绷的神经一松,胃里就翻腾起来,软在座位上,无精打采的,而程英雄一向是沉默本色,倒也不需要费心敷衍。
但极诡异的,这位英雄不说话,眼神却不住往我这儿飘,饶是我神经再粗壮,也受不住他这样一位酷男暗送秋波。正暗自挣扎着要不要提醒他再这样下去不是他眼睛抽筋就是我心率失调,他就开口了:“你不舒服?”
这话完全在我意料之外,第一反应就是很诚实地点点头,隔了几秒才醒觉好像不该这样诚实,于是又紧着摇头:“没事,还好。”
“真的没事?你的脸色看起来不太好。”
英雄的语气竟然是罕见的关切,我受宠若惊,连忙说:“真没事,就是累的,休息休息就好了。”
“今天这么忙,累成这样?”
这个问句几乎把我给噎住,明知道他是随口问问,我还是笑得尴尬,含糊地“嗯”了一声。
“你要累,就睡一会儿,我知道你家的路,到了我叫你。”
英雄适时的体贴简直让我感激涕零,赶紧搭着梯子下台阶,索性闭嘴合眼,省得说多错多。
这一路虽然车开得平稳,但我的胃却翻腾得越发厉害,我忙着对抗一波波涌上来的恶心,蜷在座位上不想动弹,渐渐就昏沉起来。
迷糊中听到有人一直在叫我:“张曼曼。”
感觉额上有微凉的触感,我挣扎着睁开眼,眨了好几次眼,才看清眼前的脸,转眼看窗外,发现车停了,我张了张嘴,喉咙干涩,咳了咳才发出声音:“到了?”
他摇摇头,看起来很焦急:“你发烧了,你现在感觉怎么样?”
我忙对他挤出个微笑:“我没事,就是吹点风受了凉,没发烧那么严重。”
说了两句话,才发觉那把沙得厉害的声音来自自己,还真有发烧前兆。
他蹙着眉:“我送你去医院。”
“不用,别麻烦了,回家吃点药就好。”
“胡乱吃药病变严重更麻烦,还是去医院让医生看看。”
人在病中,耐性就薄弱,他的固执在这时候显得可恨,我的口气就坏起来:“真不用,我身体很好,着点凉吃点药就好,不会变严重,不麻烦你了。”
这话一说出口,我也自觉过分,人家也是出于好意,就算不领情也该端正态度,于是连忙补救,缓下语气:“再说,很晚了,明天大家都要上班,送我回家已经很麻烦你了,怎么好意思再麻烦你送我去医院。”
“我并不觉得这是麻烦。”
看他一脸坚持,我只得举白旗投降:“是我觉得麻烦,我不舒服,只想回家躺着,不想在医院跑上跑下挂号看病拿药打针,可以吗?”
这话任谁听了都会不爽,可我管不着,只想速速解决,凭什么我生着病还要照顾他的情绪,跟他争这几句,我要耗掉多少气力,他怎么不体谅体谅我?
他果然不说话,我也不理会,只说:“麻烦你送我回家,谢谢。”
但还是觉得内疚,只能闭上眼,不看他的脸。
一时间,车里静下来,看不到,感觉就分外敏锐,他就在我身边,很强大的存在感,让人无法忽略。
静默中忽然听到一声轻轻叹息,我的心重重一顿,忍不住睁开眼,他已经坐直身,却还侧对着我,一向酷酷的脸上的表情……竟然有几分茫然。
“不必客气。”
他对上我的眼,神色已如常,转身,发动车。
对这迟来的一句,我讪讪,应对不及,车已经开上主路。
一路气氛诡异,他的沉默,让我坐立不安,但实在打不起精神来圆场,只得跟着无言。
到我家楼下时,雨已经下得密起来,就算我得罪了他,他还是好风度地先下车,替我撑开伞,送我到楼门前。
我看到他的米色外套上,斑斑点点的湿痕,是风吹着雨丝斜斜扑过来,他侧身挡住,在这短短几步路中留下来的。
我道谢,他照旧说,不必客气。
然后,就该是互道晚安,以便各自散去,可我却忽然开不了口,说不出那最普通的一句话。
相对傻站了好几分钟,是他先说:“你回去好好休息,晚安。”
我点点头,匆匆丢下一句“晚安”,就刷卡快步进了楼门。
回到了家里,鬼使神差,我走到窗前,拉起窗帘,拉到一半,忽然清醒过来,倏地松了手,慢慢地走到沙发前,坐下——真是病昏头了,这三更半夜的,是想看谁呢?
这时候,有铃音响起来,隔好一会儿我才醒过神来,是手机在响。
看到是一天里出现频率最高的号码,我接起时,竟然莫名觉得紧张。
他的声音透过电波传播,低沉磁性,问我是否已经到家。
虽然明知道是因为病弱才博得他这样的周到礼遇,但我只是个有发烧趋势脑袋已经不清醒的普通女青年,怎能抵挡酷男的体贴?尤其是,听他道过晚安后,顿了顿又轻声补一句:“别忘了吃药。”那一瞬,胸口里那颗老心那焦硬的外壳便温软下去,连声音也跟着温软下来,一句“谢谢”说得轻而娇,哪是平时的风格?
挂了电话,抬眼看拉了一半的窗帘,想也不想,一使劲,就拉起另一半,二十楼望出去,只有周围高楼灯火闪烁,即使那人还在也是望不见的,但窗玻璃衬着黑夜映出的那张脸,笑得还真是那叫一个傻。
隔天起床,板蓝根冲剂加维C银翘片这个老法子失了效,到底还是中招了。
浑身发烫,四肢酸疼,不用测体温也知道是发烧了,但一周之计在周一,光是部门例会我就不能缺席,只好轻伤不下火线,吞了退烧药后照常上班。
一上午都是煎熬,昏头昏脑地受领导召见和同事开会与客户周旋,熬到中午,人已经头重脚轻,走路跟踩在棉花堆上一样,打着飘。好容易偷闲在办公室的沙发上眯了一会儿,不仅没好转,反倒开始一阵阵发起冷来,等到差点一头撞在办公室的门上时,我终于觉得,这劳模真是做得过了,再做下去,就要过劳死了,于是提前下班。
出了公司,秋雨还在绵绵下,果然是一层秋雨一层凉,我冻得直哆嗦,但嗓子眼里又像有把火在烧,心知不好,就打消回家的念头,转去医院。
为着公费医疗指定,去的是回家路上常路过那家三级甲等医院,会碰到光头大个儿,并不意外。
当时我正坐在候诊大厅等着叫号,这秋冻季节感冒发烧的人还不是普通的多,就算是工作日的下午,在我前面还排着几十号的人。医院里的消毒水味混合着挨挨挤挤的人身上蒸腾出的各种体味,难闻得让我昏上加昏,所以,当光头大个儿忽然出现在我面前时,我当仁不让地抓住走后门的机会。
有光头大个儿这地头蛇在,看诊,拿药,输液,都方便迅捷许多,而输液室里人满为患,他替我在输液室前的值班室找了个地儿安置,甚至还交托个相熟的护士给予我额外照看,和在人来人往却叫天不太灵叫地不太应的走廊比起来,简直是VIP待遇。
我感激涕零,道谢说了一遍又一遍。他那人照旧说不出正经话:“要谢也不能光说说,你得来点实际的。”
“那当然,”我笑着许诺,“你什么时候有空,我请你吃饭。”
他只是个见过两面朋友都算不上的人,却肯帮我跑前跑后,虽然于他不过是举手之劳,但对病得几乎虚脱的我来说,省去的何止是麻烦,于情于理都该做东答谢。
他的脸色却沉下来:“你当我是要饭的啊?”
我料不到他会忽然变脸,顿时傻住,只能挤出微笑:“我没这个意思,只是想好好谢谢你。”
“谢我倒不必,你也知道我帮你是看谁的面子,要谢你就谢我哥们儿去,今后对他好一点。”
这光头大个儿的变脸速度之快,我总是来不及跟上,只能目瞪口呆地看着他又一副嬉皮笑脸的样子,说不出话来。
他又说:“你别又说你跟我哥们儿没关系,要没关系,你俩在一起那矫情样是演给谁看的?”
我正头昏脑涨,听着就呆了呆:“什么矫情样?”
“什么矫情样?”他促狭地笑,“不是我说,你俩岁数加起来都半百了,坐一起,你偷看我一眼,我偷看你一眼,就跟刚学会发情的小年轻一样,那别扭劲,啧啧,不是矫情是什么?”
要平时听这话,我早跳起来反驳,可病猫实在没什么威慑力,口气太轻听起来自己都觉得心虚:“你别胡说八道……”
话说着,心思就跳回前一夜,好像还真有点什么说不清,不由得窘得没了声音。
这话说半截没说完,自然被光头大个儿捏着嘲笑,好在他正当值,胡言乱语不了几句,就匆匆跑了,才解了我的尴尬。
照看我的护士是熟面孔,就是上次来遇见的那个活泼的酒窝护士,光头大个儿叫她唐唐。
唐唐替我扎针,挂吊瓶,动作轻而快,十分熟练,笑起来眉眼弯弯的:“这次轮到你了?要注意身体呀。”
有光头大个儿的前车之鉴,这点调侃我完全能招架,一笑而过。
输液室里病人多,唐唐和她同事忙得走路都带跑的,根本坐不下来。值班室里只剩我一人,门掩起来,门外人声喧哗就离得远了,我裹着毯子,感觉冰凉的药水一点点流进血管,身上的热度一点点消退,渐渐觉得倦,闭上眼就不愿睁开。
不知过了多久,半梦半醒间,我听到唐唐的声音说:“是高烧,三十九度五,扁桃体发炎,你既然知道她在发烧,怎么还让她一个人来医院?还好给林飞撞上,关键时刻不好好表现,真是……”
她似乎在和谁说话,我隐约感觉说的与自己有关,费好大劲才睁开眼,发觉值班室里已经亮起灯,眨了眨眼,才适应了光线,面前站着的两人,一个是唐唐,另一个是——
看到是他,我是欢喜多过吃惊,一时忘了说话,望住他,竟然只会傻笑。
他看我醒了,弯下腰,轻声问:“感觉怎么样?”
看出他眼里有关切,我笑得更傻:“还行。”
一问一答间,唐唐已经收住话,眼睛滴溜溜地在我们俩身上来回打转,看得我们都不自在起来,才笑吟吟地说:“那程哥你照看着,药水快滴完就叫我,我先忙去了。”
唐唐走了,就只剩我和他两人,他在我身边坐下,照旧走沉默的摆酷路线。
我问他:“你和唐唐认识?”
他点点头:“她是大飞的女朋友。”
虽然早就猜到,但一经证实,我还是惋惜,唐唐和光头大个儿,活脱脱的美女配野兽,但嘴上只能说:“林飞真有福气。”
他不可置否地应了一声,我就没法接下去,其实想说的话有很多,但挑来拣去,再没一句是无关痛痒的,于是话到嘴边就咽下去,就这样没了声音。
我抬眼看吊瓶,看药水一滴滴滴下来,一时希望赶紧滴完,一时又希望永远滴不完。感觉身边的人也在同看,仿佛比我看得更专心。
光头大个儿那张嘴说的也不完全是胡话,一男一女,都是成年人,独处时,跟刚开窍的少男少女似的,连场面话都说不下去,能不别扭吗?我又不是情窦初开的懵懂小花朵,当然清楚这意味着什么,睁眼看清是他那一刹,我也看清心里的期待,原来,和他在一起时,那些失落那些沮丧那些慌乱那些无措,全都有原因的。只是,他呢?
换作任何一个别的人,单为他会出现在这医院里,我就觉得我挺有戏的,但,偏偏是他,从初初见面起就见识我的野蛮我的莽撞我的刁钻我的无礼,却还没来得及见识我的美丽我的温柔我的贤惠我的优雅,就把我给狠狠拒绝的人,怎可能和我有同样的心思?
可是,前一夜,他的英雄救美不是假的,他的焦急担忧不是假的,他的温柔关切更不是假的,而且,他现在还在这儿,在我的身边,再加上光头大个儿的胡话,和唐唐那暧昧的笑,这一切的一切,都让我忍不住猜想,他的沉默,是否也和我的局促一样,有别样的意味。
想来猜去,一颗心冷了又热,热了又冷,煎熬着倒觉得时间走得快,输完液从医院出来,夜都黑透,雨却还没停,淅淅沥沥下着。湿漉漉的空气里有刺骨的凉意,他把外套脱下来递给我:“披上吧,别又着凉了。”
这动作,不见殷勤,只有自然,坦荡得让我有点失落,但毕竟是他的体贴,我微笑地接过:“谢谢。”
他的外套上没有烟草味,沾了他身上的味道,是离得近了才闻得到,不像是古龙水,很清新干净。
披上他的外套那一刹,我家高堂的教诲就在耳边响起:“曼曼啊,遇上合适的,别光傻等,该出手的时候就出手!”
于是,在他撑伞护着我走向停车场的路上,我决定遵从我家高堂的教诲,对身边的这个人,出手!
要出手就趁早,第一步,就是寻找机会,向他展示我的温柔可人慧质兰心聪慧明敏,不在他心里重建我的光辉形象,誓不罢休。
本来,在他护送我回家的路上,我应该顺势提出请他吃晚餐来表示答谢——中国人民的饭桌文化流传千年不灭,感情是可以吃出来的,有了饭桌这个大好舞台,凭我相亲多年修炼的道行,就算不能立即把他给拿下,但修正他对我的坏印象,还是小菜一碟。
但我没忘,我还是感冒病毒携带者,就算是出于公德心,都不该去公共场合传播病毒,特别是为了不祸害这位我想出手的对象,更应该尽可能减少和他相处的时间。所以,在车上坐定时,我只能很遗憾地对他说:“本来,麻烦你这么多次,怎么都该请你吃顿饭,好好谢谢你,但我今天这样,实在不合适,”顿了顿,很郑重地提出邀请,“等我病好了,看你什么时候有空,我们约个时间,我做东,请你吃饭。”
“不用这么客气。”
依他的性格,这回答是意料之中,我殷勤又不失婉转地坚持:“你帮了我这么多,不是说几句谢谢就可以的,你要不给我做东的机会才真是客气。”
他不说话,我继续进逼,微微咳了两声,声音有些虚弱:“我没别的意思,就是成心想谢你,当然,你要是觉得……”我没说下去,偏开头,咳得厉害起来,留给他一个颇委屈的侧脸。
“你还病着,别说这么多话。”他没正面回答,却不知道从哪儿摸出一瓶矿泉水,打开了递给我,“喝点水,有什么事,等你病好了再说。”
这男人的周到总是恰到好处,我接过水,象征性喝一口,小声地说:“谢谢。”顿了顿,又补上一句,“那我们就说定了,等我病好,请你吃饭,你可别不给面子。”
他只是含糊地“嗯”了一声,就岔开去:“你系好安全带,要是困,就睡一会儿。”
他答得像是敷衍,但知道他是言出必行,得了他回应,我依然觉得高兴,这约会订下了,就是有好的开始,也就不计较他的态度。依我的经验,他开车时不喜欢说话,我就顺着他的话,合眼休息,但却没真正放松,在心里分析起目前的形势:
订下约会,只是开始的小小彩头,连阶段性成果都算不上,千万不能骄傲自满,但也值得高兴,毕竟第一步已经走出去,而第一阶段的目标是,让他看到一个全新的我;第二阶段的目标是,让他对我生出那么点意思;第三阶段——距离革命最终成功,还真有漫长的道路要走,但我坚决一路向前!
总结完过去,展望完未来,就要着眼当下,我开始在脑海里预演约会的细节——时间、地点、服装、话题,兴奋地谋杀自己的脑细胞,等发现他把车停下来时,他已经锁好车门下车了。
我坐起身,往窗外张望,发现他把车停在路边一家饭馆门口,眼睁睁地,就看着他走进那家馆子。
面对这突发状况,我只能瞪大眼看饭馆的招牌:“私房小厨”,是他饿得慌了,还是这家馆子的菜太好吃,竟然让他半路就抛下我,跑去吃独食?
茫然地研究了那招牌有十多分钟,那抛下我的人终于姗姗然走出来了,手上还拎着——饭盒?他是去买外卖去了?
笼罩在头顶上方的乌云马上散去,阳光普照大地,我躺下,继续装睡,听到他开关车门的声音,我做出被吵醒的样子,睁开眼,有些迷糊地看他:“到家了?”
他像是有些措手不及:“把你吵醒了?还没到,你继续睡吧。”
我眼睛一转,目光落到他放到后座的饭盒上,做出吃惊的样子:“这是?”
“是粥,这家店的粥不错,我没吃晚饭,路过就进去买了,刚看你睡得熟,就没叫醒你。你生着病,喝粥也比较好,所以,我就自作主张也替你买了一份。”
难得听他一口气说这么多话,落在我耳里,就很唯心地听出欲盖弥彰的味道,连带看他那张酷脸,都觉得他的微笑里有着窘意。心里欢喜得要开出花来,面上却不能露出来,只是很平常地微笑:“谢谢你,我还愁今晚不知道吃什么呢。”
他像是松口气:“别客气,我也就是顺便,你不介意就好。”
我看着,简直是心花怒放,说话就调皮起来:“程昊,你有没有发现,我们最常说的话就是‘谢谢’、‘别客气’?”
第一次直呼他的名字,就这样自然出口,我心里一动,他似乎不觉不妥,只是随着我的话想了想,忽然笑了:“听你这样说,我还真发觉是。”
人说,美人一笑倾城,可眼前这酷男的魅力也绝不弱,这一笑,眉宇间像有春风吹过,吹得眼里柔波荡漾,让人不自觉陷在那柔波里——这时候,他要开口要天上的星星,保不准我迷颠颠地也会答应。
我被迷得挪不开眼,都忘了该怎么继续,一直到他咳了一声,说:“你坐好些,我要开车了。”
我这才如梦初醒,连忙转开眼,一张脸皮就烫得都要熟了,再侧眼看他,他坐得一派端正,但拧了好几次钥匙,才把车发动起来。
他像在自言自语:“手怎么这么滑。”
我掉开眼,再也忍不住,无声地笑开。